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TM-2024-1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战勤保障装备物资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2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08-16-00:00 至2024-09-05-09:30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08-16-00:00 至2024-09-19-09:30 |
3 | 样品/样机 | (2)递交样品时间:2024年09月04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16:00),逾期递交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样品的,一律视同未提供样品。 | (2)递交样品时间:2024年09月18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16:00),逾期递交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样品的,一律视同未提供样品。 |
4 | 第四章 品目二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 产品展示方案: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针对该品目提供基本防护装备维护保养主要设备运行情况演示视频,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视频演示内容整体性进行评价,视频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整体功能展示、操作衔接运行、技术要求、产品质量等方面: 1、视频演示效果能直观表达产品全部的工作功能且效果优秀的,得10分; 2、视频演示效果能表达产品大多数的功能且效果较好的,得7分; 3、视频演示效果能表达产品大多数的功能且效果一般的,得4分; 4、视频演示效果可表达产品基本的功能且效果较差的,得1分; 5、不提供视频演示 注:①视频演示须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线下递交视频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待须进行视频演示时由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负责视频演示。 ②视频演示材料须以 U 盘或光盘为载体,表面做纸质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标签格式自拟。 ③演示视频控制在15分钟内,全方位流畅展示系统工作情况,后期该演示视频将作为验收环节重要参考。 | 产品展示方案: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针对该品目需要的基本防护装备维护保养主要设备运行情况演示视频,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视频演示内容进行整体评价,视频内容可使用短片、动画、效果图演示等多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整体功能展示、操作衔接运行、运行效果、产品质量等方面,视频演示的产品可使用类似功能符合的产品(须说明清楚,且表述出类似之处) 1、视频演示效果能直观表达产品全部的工作功能且效果优秀的,得10分; 2、视频演示效果能表达产品大多数的功能且效果较好的,得7分; 3、视频演示效果能表达产品大多数的功能且效果一般的,得4分; 4、视频演示效果可表达产品基本的功能且效果较差的,得1分; 5、不提供视频演示不得分。 注:①视频演示须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线下递交视频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待须进行视频演示时由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负责视频演示。 ②视频演示材料须以 U 盘或光盘为载体,表面做纸质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标签格式自拟。 ③演示视频控制在15分钟内,全方位流畅展示系统工作情况,后期该演示视频将作为验收环节重要参考。 |
服务团队评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进行评价:投标人拟配备的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含3人),满足要求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1分;团队人员中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证书,得1分;团队人员中1人具有机电专业相关证书的得1分; 全部满足要求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姓名、身份证号、在服务团队内担任的岗位、联系方式、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 服务团队评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服务团队进行评价:投标人拟配备的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含3人),全部满足要求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姓名、身份证号、在服务团队内担任的岗位、联系方式、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 ||
类似项目业绩: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5分。 注:1.有效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2021年至今已完成的具有与所投采购品目相类似的产品供货业绩; 2.证明材料为签约合同(签约合同须为完整合同,必须附采购产品清单(清单内须包含采购的类似产品),供货方须为投标人)、中标通知书、验收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3.若投标人中标,合同签订前,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 类似项目业绩: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5分。 注:1.有效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2021年至今已完成的具有与所投采购品目相类似的产品供货业绩; 2.证明材料为签约合同(签约合同须为完整合同,必须附采购产品清单(清单内须包含采购的类似产品),供货方须为投标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验收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 3.若投标人中标,合同签订前,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沙冲南路198号
联系方式:徐助理/0851-83990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观山街道都匀路贵州省油菜研究院综合大楼5楼
联系方式:0851-84119179(转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玉洁、陈娟(招标一部)
电 话:0851-84119179(转8001)